《表3 哈长城市群高质量城镇化各系统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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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长城市群高质量城镇化水平测度及时空变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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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发展人口发展水平整体呈现先增后降的趋势,下降幅度较小,整体人口城镇化质量得到发展(表3)。根据图3所示,哈长城市群各城市人口发展水平普遍提升,近年来,哈长城市群地区在户籍制度上进行改革,黑龙江省进行了分层次的户籍制度,针对各类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具体分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超载、综合承载能力压力较小、综合承载能力压力较大三级,前两级分别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及2年,在城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就可以在所在城市申请常住户口,这其中包括牡丹江、大庆、齐齐哈尔等;哈尔滨市进行双轨制户籍制度改革。在主城区进行较严格的人口限制,对人口较少的非主城区适当放宽落户条件。吉林省对于城市人口在50~100万的中等城市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对于城市人口超过200万的长春、吉林等城市采取适当控制人口规模的措施;并且作为人才培养大省,吉林省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技术人才实行特殊政策,凭相关证书不受稳定住所和就业的限制在全省各类城镇落户。另外,振兴东北战略施行以来,城市经济得到了一定发展吸引更多人进入城市,人口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得到优化,人口质量水平提高;2013—2018年,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及人口外流等因素,城市群各城市人口城镇化质量发展水平下降,但下降幅度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