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回归结果:企业环保投入、政府补助与经营绩效——基于农业上市公司实证研究》

《表5 回归结果:企业环保投入、政府补助与经营绩效——基于农业上市公司实证研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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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投入、政府补助与经营绩效——基于农业上市公司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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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p<0.01,**p<0.05,*p<0.1。

笔者在做回归分析之前,将4个模型都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VIF值均小于5,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并对模型使用了稳健标准误进行修正。从表5中可以看到,模型1中滞后一期的企业环保投入在1%水平下显著,且系数为正,表明滞后一期企业环保投入对当期政府补助具有显著正向作用,接受假设1,究其原因在于政府与农业企业之间的利益交换,企业通过更多环保投入达成政府治理环境的目的,政府更愿意对这种有着绿色形象的农业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援。另外,模型1中控制变量企业规模(SIZE)、财务杠杆(LEV)、营运能力(CAT)都在1%水平下显著,这反映政府在选择扶持的目标企业时,更倾向于那些规模大、偿债能力强、资本营运能力更好的农业企业。对于模型2,滞后一期的企业环保投入在5%水平下显著,反映滞后一期企业环保投入对当期经营绩效有正向促进作用,接受假设2,这一结果支持了范宝学、王文姣(2019)的观点,只是不同于前人的研究,笔者的结果显示出农业企业环保投入对经营绩效影响的滞后性,验证了颉茂华等(2014)的研究结果[29]。模型3中政府补助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当期政府补助对企业经营绩效有提升作用,接受假设3,与前人范黎波等(2012)、刘云芬等(2015)结果相同。对于模型4,我们看到在模型2中,滞后一期的企业环保投入在5%水平下显著,加入政府补助后,滞后一期的企业环保投入在10%水平下显著,并且系数也显著减少了,这说明政府补助在企业环保投入与经营绩效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从而验证了假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