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损坏程度评价(基础底面)》
根据沉降值计算的沉降梯度β如图6所示。依据建筑物和隧道的对称性,取0~15 m作为建筑物损坏评价范围,结合不均匀沉降损坏程度划分标准,表4和表5分别给出了采用地面沉降和基础底面处沉降的建筑物损坏程度评价结果,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损坏程度区域分布如图7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115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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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常银生、吕乐、王敬敬、王旭东 |
绘制单位 | 南京工业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所、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处、南京工业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所、南京工业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所、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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