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病例组与对照组HAMD-17评分、CD4+CD25+CD127-/淋巴、CD4+CD25+CD127-/CD4+比较》

《表1 病例组与对照组HAMD-17评分、CD4+CD25+CD127-/淋巴、CD4+CD25+CD127-/CD4+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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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抑郁症患者外周血CD4~+CD25~+CD127~-调节性T细胞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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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b采用方差分析

选取2018年1月-12月在大庆市第三医院住院治疗的首发抑郁障碍患者作为病例组,入组标准:(1)符合《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fifth edition,DSM-5)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2)汉密尔顿抑郁量表17项版(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17 item,HAMD-17)总评分>20分;(3)年龄18~60岁;(4)入组前3个月内未服抗抑郁药物。排除标准:(1)患有其他精神疾病;(2)妊娠期、哺乳期妇女;(3)入组前1个月内有输血史、炎症、发热及移植手术史;(4)有严重的内分泌及代谢疾病;(5)患有脑外伤及神经系统疾病;(6)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7)有酒精及其他物质滥用及依赖史;(8)半年内服用过激素制剂和免疫抑制剂。符合入组标准且不符合排除标准共20例。同期纳入大庆市第三医院体检中心的健康成人作为对照组,入组标准:(1)HAMD-17评分<7分;(2)年龄18~60岁。排除标准:(1)有精神疾病家族史;(2)妊娠期、哺乳期妇女;(3)近1个月内有输血史、炎症、发热、移植手术史及重大创伤事件;(4)有严重的内分泌及代谢疾病;(5)患有脑外伤及神经系统疾病;(6)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7)有酒精及其他物质滥用及依赖史;(8)半年内服用过激素制剂和免疫抑制剂。符合入住标准且不符合排除标准共20例。本研究经大庆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并批准,所有被试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