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大户/公司的土地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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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农村土地使用权调查研究——17省份调查结果及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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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2007年《物权法》出台,将承包经营权明确为用益物权,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一系列法律、政策的出台,保证了农民的农业生产具有更多自主权。本次对农地流转的调查证实了这一点:大部分受访者(67.1%)表示大户是直接从每家每户的农民手中租来土地(见表6);并且57%的人表示大户是直接找每户农民商量、农民自愿流转,再加上村或乡镇干部和大户一起来找农民协商的比例达91%,完全由村或乡镇干部说了算,未找农民协商的仅占6.1%(见表7);如果不愿意租地而又可以保留自己土地的农户比例也占大多数(58.9%)(见表8) 。通过村级组织租地的大户所占比例较小(26.1%)(见表7) ,不愿意的村民被强迫或不得已把地租出去的比例更小(15.2%)(见表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