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6年兴安县人均生态承载力》
注: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研究结论,在计算生态承载力时保留12%的生物生产性土地面积用以保护生物多样性。
根据表4和图4的结果,兴安县的人均生态承载力相差不大,分别为1.098 77 hm2/cap和1.036 54 hm2/cap。无论采用全球公顷法还是国家公顷法进行核算,2016年兴安县都存在生态赤字,分别为1.875 04 hm2/cap和0.749 82 hm2/cap,全球公顷法计算得到的赤字远大于国家公顷法的计算结果,兴安县已处于不可持续发展的状况。生态承载力的大小主要与研究区域各类生产性土地面积相关,不同核算方法得出结果的差异则主要与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有关,因为不同的核算方法使用的参数不同。从单项生态承载力来看,林地的国家生态承载力计算结果为0.715 71 hm2/cap,远高于全球生态承载力计算得到的0.458 4 hm2/cap,这说明按照国家公顷法量化的土地具有更高的生态承载力,全球的均衡因子难以代表某一个国家的均衡因子,一个国家的产量因子也很难代表国内某个地区的生产能力。因此,全球公顷法所得到的生态承载力是不精确的。
图表编号 | XD0020787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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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李早立、薛跃规 |
绘制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珍稀濒危动植物生态与环境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西师范大学珍稀濒危动植物生态与环境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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