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SG公司液压设备乙未采用优惠政策固定资产折旧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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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对中等规模制造行业的所得税影响——基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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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优惠政策时:设备乙500万元,折旧年限5年,净残值0,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2018—2022年年折旧额为50%不等,2008年:500×40%=200万;2019年:(500-200)×40%=120万;2020年:(500-200-120)×40%=72万;2021年和2022年:(500-200-120-72)/2=54万。2018年-2022年的每年扣除应纳税额分别为:200×25%=50万,120×25%=30万,72×25%=18万;54×25%=13.5万;54×25%=13.5万。通过折现率将每年可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折现到2018年12月31日:通过折现率将每年可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折现到2018年12月31日:50+30×(P/F,10%,1)+18×(P/F,10%,2)+13.5×(P/F,10%,3)+13.5×(P/F,10%,4)=50+27.273+14.876+10.143+9.221=111.513万元,计算中凡涉及小数点保留的计算结果,皆保留小数点三位。计算结果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