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SG公司模块设备丙未采用政策固定资产折旧额(单位:万元)》

《表3 SG公司模块设备丙未采用政策固定资产折旧额(单位:万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规定对中等规模制造行业的所得税影响——基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视角》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不采用优惠政策时:设备丙500万元,折旧年限5年,净残值0,采用年数总和法。2018—2022年年折旧额为41%不等,2018年:500×5/15=166.667万;2019年:500×4/15=133.333万;2020年:500×3/15=100万;2021年:500×2/15=66.667万;2022年:500×1/15=33.333。2018—2022年的每年扣除应纳税额分别为:166.667×25%=41.667万,133.333×25%=33.333万,100×25%=25万;66.667×25%=16.667万;33.333×25%=8.333万。通过折现率将每年可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折现到2018年12月31日:41.667+33.333×(P/F,10%,1)+25×(P/F,10%,2)+16.667×(P/F,10%,3)+8.333×(P/F,10%,4)=41.667+30.303+20.661+12.522+5.692=110.845万元,小数点保留三位。计算结果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