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3省(自治区)林地变化动态度和变化量》

《表2 3省(自治区)林地变化动态度和变化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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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林地时空变化特征及驱动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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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2015年,林地面积占辖区比例大小排序始终为广西>云南>黑龙江,林地面积减少量从大到小分别为黑龙江(116.15万hm2)、云南(10.37万hm2)、广西(3.14万hm2)。从林地内部主要构成看3省(自治区)林地构成差别也很大:黑龙江林地多为有林地和灌木林地,两者面积比约为9∶1;广西林地多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面积比约为6∶2∶2;云南林地多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三者面积比约为4∶4∶2。林地利用动态度和变化量见表2,由表2可知:黑龙江监测期内7个阶段林地利用动态度均<0,动态度绝对值有减小趋势,自2000年起林地减少量在10万hm2以内;广西在1990—1995年、2000—2005年和2005—2010年动态度均>0,其均值为0.23%,林地有小幅增加,主要来源于疏林地(0.32%)和其他林地(3.73%),2010—2015年林地减少6.80万hm2,减少量最大;云南仅1990—1995年、2005—2010年林地利用动态度>0,前一阶段变化贡献来源于灌木林地(0.03%)、疏林地(0.05%)和其他林地(0.02%),后一阶段变化贡献来自于其他林地(4.25%)。3省(自治区)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变化的类型均为其他林地和有林地,2者包括人工林、用材林、各类园地,受到频繁人类活动的干扰,因此变化最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