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平原造林前后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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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造林对土地利用格局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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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平原造林占用地类中也有原来的林地类型,主要是对原有林地进行更新和新建,因此,造林前后林地面积增加的数量不等于平原造林面积。

由表1可知,平原造林工程实施前后,研究区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及比例发生了一定变化。造林前,主要的用地类型是林地、建设用地和耕地;造林后,这3种地类的比例还是最大的。由于平原造林工程,林地面积比例由37.77%增加到42.55%;建设用地面积变化不大;耕地面积比例由17.10%降低到14.08%;其他地类面积和比例变化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