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平原造林前后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及比例》
注(1):由于平原造林占用地类中也有原来的林地类型,主要是对原有林地进行更新和新建,因此,造林前后林地面积增加的数量不等于平原造林面积。
由表1可知,平原造林工程实施前后,研究区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及比例发生了一定变化。造林前,主要的用地类型是林地、建设用地和耕地;造林后,这3种地类的比例还是最大的。由于平原造林工程,林地面积比例由37.77%增加到42.55%;建设用地面积变化不大;耕地面积比例由17.10%降低到14.08%;其他地类面积和比例变化较小。
图表编号 | XD0020629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郑艳东、唐秀美、贾宝全、刘玉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国土整治中心、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国家林业局林木培育重点实验室、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