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4—2017年“一带一路”国家的政治风险现状》

《表1 2014—2017年“一带一路”国家的政治风险现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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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风险监管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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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内稳定和国际和平的数据来源于《半月谈》国际大事记以及百度检索整理;法律效率数据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5—2017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数据整理而成

分析“一带一路”国家的政治风险发展现状,要对近期“一带一路”国家的政治风险建立指标监管体系从而进行动态和深入的评价。本文结合已有研究和商务部印发的《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选择从国内是否发生政府更迭、政局变化、冲突等衡量国内稳定的定性指标,国际是否发生战争和一国法律效率角度进行分析。按照现在公认的“一带一路”国家名单,根据政治风险的国内外衡量维度和数据最大可获得性,选择5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分析,共划分为7个地区,分别是东亚1国(蒙古)、中亚2国(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独联体6国(包括俄罗斯联邦、亚美尼亚等)、东盟8国(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南亚5国(包括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国等)、西亚12国(包括伊朗、以色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以及中东欧16国(包括波兰、立陶宛、捷克共和国等),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