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全球竞争力指数》

《表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全球竞争力指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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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OFDI的影响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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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不包括缅甸、巴勒斯坦、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等《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未涉及的11个国家。数据来源:根据《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整理而得

根据表3所列的数据,“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竞争力指数平均值仅为4.09,这说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整体来说偏低。主要原因在于“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提高可能会增加利用国外技术生产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并降低技术传播的速度,因此建立了较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相对不足。在《全球竞争力报告2017—2018》列出的138个国家中,“一带一路”沿线进入知识产权保护全球竞争力指数排名前30位的国家仅有7个,占比为5.07%。知识产权保护全球竞争力指数排名在100名之后且指数值低于3.5的国家中,“一带一路”沿线有16个,占比为11.5%。总体来看,排名靠后、知识产权保护全球竞争力指数低的国家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