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个阶段下晋城市土地利用转移规则矩阵》

《表4 2个阶段下晋城市土地利用转移规则矩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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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丘陵区土地利用格局演变模拟研究——以山西省晋城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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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0为耕地,1为林地,2为草地,3为湿地,4为水域用地,5为建设用地,6为其他用地;矩阵内:Y表示可以转化,N表示不可转化;矩阵内行表示转出,列表示转入。

2)转移规则参数设置:结合晋城市实际情况并查阅资料和经验分析,与转换弹性的参数设置类似,同样分为2个不同阶段(表4)。其中:1)2010年与2017年解译结果显示7种土地利用类型间均存在相互之间的转化,故在此阶段设置各土地利用类型间的转移规则均为1;2)在模拟2024年土地利用格局时,考虑到我国越来越严的耕地保护制度,设定耕地向其他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化时,除转为建设用地,均不允许转为其他5类用地;3)建设用地除转为耕地外,同样不可转为其他土地利用类型;4)耕地与建设用地可相互转化的原因是当地政府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合并旧村建新村,并将旧村整治为基本农田,再加上当地政府推行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因此本研究在模拟2024年土地利用格局时,无论哪种情景,第二阶段的转移规则均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