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汾河流域水资源利用量/108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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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河流域水资源现状及生态修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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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自山西水资源公报,其中”*”为2000年的数值。

水资源超载是汾河流域一直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其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水利部1990年《华北地区及山西能源基地水资源研究》专题报告规划中计划汾河流域河川径流开发利用率为80%,而据肖满意等[3]对山西省水资源承载力的研究发现,到1998年汾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已达极限。2007年和2008年山西水资源公报显示(表2),汾河流域地表水开发利用率在62%-85%之间;以1956-2000年的平均水资源总量为基数计算,2000年的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38.4%,但实际上2000年汾河河川径流偏枯,来水量只有8.11×108m3,当年河川径流开发利用率已高达97.78%。国际上公认的地表水合理开发利用率为30%-40%[4],结合任世芳等[5]的计算结果,考虑生态需水之后中上游安全利用率取30%,下游取40%,则汾河流域地表水资源仍超载达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