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海冰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式中,N1、N2、N3、N4分别为Ⅰ、Ⅱ、Ⅲ、Ⅳ级浪高的年平均出现次数。Hw具体值见表4。并通过归一化方法,获得山东省沿海1 km分辨率的海浪危险性指数。对于每个沿海县区,采用所辖岸段的海浪危险性指数等级最高者代表该县区的海浪危险性指数(B2)(表2) 。
图表编号 | XD0019992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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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15 |
作者 | 高松、钟山、李亚汝、商杰、刘清容、陈胜舰、尚恒帅 |
绘制单位 | 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山东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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