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检出限及测定下限:ICP-MS法测定饮用水及地表水中铊元素》
根据《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配制样品质量浓度为0.01μg/L (MDL<样品浓度<10 MDL)的Tl标准溶液,连续测定7次,方法检出限MDL=t(n-1,0.99)×s (当平行测定次数为7次时,t=3.143)得出方法检出限0.0011μg/L。以4倍方法检出限作为测定下限4MDL=0.0044μg/L。小于国标方法HJ700-2014中的0.08μg/L,GB/T5750.6-2006中的0.01μg/L规定的值,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964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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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陶溶溶、张懿 |
绘制单位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城市水质监测网昆明监测站、云南省昆明市国家城市水质监测网昆明监测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