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黄河路109号院墓地人和殉狗骨骼样品信息和稳定同位素测试结果a)》

《表1 黄河路109号院墓地人和殉狗骨骼样品信息和稳定同位素测试结果a)》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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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商中国(1250~1046BC)农业制度的优越性研究:来自考古稳定同位素的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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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1和H7信息未在考古报告中公布,与发掘者沟通后,归属为殷墟期.*,个体年龄信息引自该遗址发掘报告公布信息(吴倩等,2015).采用了阶段性的年龄分期来归纳鉴定结果,具体分为婴儿期(0~2岁)、幼儿期(3~6岁)、少年期(7~14岁)、青年期(15~23岁)、壮年期(24~35岁)、中年期(36~5

本次研究的样品全部来自黄河路109号院商代墓地考古发掘出土的骨骼标本,共37例,其中人骨30例、殉狗7例.根据随葬陶器特征分析可将这批墓葬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属于殷墟二期(3例)和三期(17例),其中10例墓葬(灰坑)因未出土随葬器物,所以笼统归属为殷墟期(1250~1046BC).殷墟二期大约对应甲骨文分期的武丁、祖庚、祖甲时期,殷墟三期大约对应甲骨文分期的廪辛、康丁、武乙、文丁时期,整体年代大约为1250~1102BC,延续150年左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2003).由于这批人骨保存状况并不理想,体质人类学鉴定难度较大,部分样品的性别、年龄等信息缺失.详情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