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湿度等级表:蒙古林油田火驱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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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林油田火驱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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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驱试验要求试验期间注气中止时间不超过24小时,特别是点火初期应控制在12小时以内。点火阶段单井注气量调整幅度较大,需要控制所注空气水露点,防止注气管道腐蚀。本试验注入气为空气,设计注气压力15 MPa下空气水露点为-5℃。参考GB 50251—2015《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进入输气管道的气体水露点应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度低5℃”,由于本试验注气管道敷设在冰冻层以下,环境温度大于0℃,气体的水露点需≤-5℃即可,换算成干燥机出口压力露点为-33.9℃(0.95 MPa)。根据干燥机选型要求,并参考GB/T 13277.1—2008《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规定空气湿度等级,低压压缩机后处理干燥设备出口空气压力露点控制为-40℃(1.0MPa)。湿度等级划分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