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土壤样品理化性质1)》
注:1)黏粒、粉砂粒、砂粒、有机质均以质量分数计。
土壤样品取自长江中游某磷酸化工厂待修复区表层,取样深度为0.8~1.0 m,表观为红褐色,有建筑垃圾,基本理化性质见表1。样品采集后置于晾样盘中摊成3cm薄层自然风干,挑出其中的砂砾、碎石、植物残体后研磨,再过100目尼龙筛,筛下物混合均匀后置于干燥处备用。
图表编号 | XD0019379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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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丁贞玉、徐怒潮、宋琳璐、周欣、周鲲鹏 |
绘制单位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环循(北京)环境技术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