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血清颅脑损伤标志物浓度比较()》
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两组治疗后血清S100β、MMP-9及NSE水平均较治疗前显著下降(P<0.05);并均以治疗组颅脑损伤各项标志物的改善效果更为显著(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9150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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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8 |
作者 | 刘瑞霞、刘慧斌、陶晶、李斯琴 |
绘制单位 | 巴彦淖尔市医院神经内二科、巴彦淖尔市医院神经内二科、巴彦淖尔市医院临床营养科、巴彦淖尔市医院神经内二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