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府公共配置资源属性分类与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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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监督体系重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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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公共产品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政府配置的公共资源并非都是纯公共物品,那些不能实现均等化配置的公共资源更具有资本的属性。因此,我们将不能被均等化配置的异质性资源从公共资源中剥离出来,并定义为政府社会资本。在新型政商关系中,政府对企业各种隐性、尚未被确权的投入集合构成了政府社会资本的组成部分。政府社会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之一与物质资本、智力资本、技术资本等其他投入要素一样,是被投资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按照政府配置的公共资源的属性分类不同,将政府公共资源区分为政府公共产品和政府社会资本,并划分资源配置的两个层面(如表1所示):宏观层面,在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下,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维护市场公平、稳定,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依靠政权获得持续税收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实现全社会公共资源公平配置;微观层面,在经济发展职能下,政府对特定的市场主体提供社会资本支持并与其建立产权关系,提升被投资市场主体的竞争力的同时获得利润回报,实现高效率的配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