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组患者静脉给药天数、住院天数、使用莫西沙星总费用的比较(±s)》
干预前阶段组莫西沙星静脉给药的天数为(6.66±3.56)d,干预后阶段组为(4.91±2.17)d,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前阶段组患者住院天数为(9.52±3.15)d,干预后阶段组为(8.94±3.15)d,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076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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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徐姗姗、王昕、宋智慧、韩芙蓉、张弨 |
绘制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药学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药学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药学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药学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药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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