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乌鲁木齐城市化与土地集约利用耦合测度》

《表5 乌鲁木齐城市化与土地集约利用耦合测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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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法下乌鲁木齐城市化与土地集约利用耦合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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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6年乌鲁木齐城市化水平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耦合发展度介于0.460~0.990之间(表5),平均值为0.706,两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发展度总体呈现不断增强趋势,乌鲁木齐城市化水平高于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年份占总年份的81.82%,土地集约利用滞后现象明显,2009年以前,土地利用粗放较为普遍,之后,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乌鲁木齐城市发展中用地空间的不断缩减,对土地的集约利用需求日益提升,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对土地利用的前期规划、中期监察、后期跟踪进行规范,有效地发挥了土地集约利用对城市化发展的促进作用,相应地保证了后期两系统耦合发展度的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