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石羊河、黑河和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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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河西走廊内陆河流域节水战略选择——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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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管理是内陆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第三次制度变革。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地下水被视为能够开放并自由使用的自然资源。尽管2002年修订的《水法》转变了这种认识,认识到在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的重要性,但在国家(水利部)层面针对地下水“由谁管理?怎么管理?”等问题并没有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由于内陆河各流域水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等基础条件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各有不同,各流域及地方政府根据各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选择制定了不同的水资源管理方案,加之水资源管理权的历史沿袭,逐渐形成了大部分地区的地表水与地下水多头管理局面。2006年,民勤作为极端案例,因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流域下游荒漠化问题日益突出,生态恶化接近崩溃的边缘,从而引发石羊河流域开始实施最为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措施,其中包括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管理的彻底改革。2006-2017年的10余年间,尽管黑河和疏勒河流域也先后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地下水管理改革,但由于机构设置及其权限制约以及改革目标差异,监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未跳出多头管理体制的窠臼,与石羊河流域相比,成效差异显著。河西走廊3条内陆河流域的水资源管理对比如表1所示,流域管理局及地方政府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管理权限和流程如图1所示。本文通过梳理流域管理机构变迁及其目前的权限和管理模式,总结调控农业灌溉用水中地下水监管的经验及教训,辅以调查案例及其结果,以寻求普遍适用于内陆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办法,保障内陆河流域区节水战略的顺利实施,最终达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