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评论性文本LDA文本聚类效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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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语境下网民对AI换脸技术的风险感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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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网民对“ZAO”的评论性文本的聚类中,可以看到国内网民主要对技术规则类议题的讨论权重较大,占到了整个评论性文本的40.2%比重。我们从一些关键词汇中,可以判断该主题属于技术规则类议题。比如其中涉及的关键性词汇有“用户”“协议”“科技”“公司”“条款”“数据”等等。基于这些关键性词汇的紧密联系,由此可以判断上述主题聚类的主题是关乎技术规则类。很显而易见的是,网民对陌陌旗下的应用程序“ZAO”所指定的协议条款并不认同,甚至是认为这样的协议条款过于“霸道”,忽视了用户自身的合法性权益。其中,应用程序“ZAO”的协议条款规定如下:根据ZAO用户协议内容中的必要授权协议:用户上传发布内容后,意味着同意授予ZAO及其关联公司以及ZAO用户在“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利”。这实际上反映出,技术与用户之间制定的协议规则并不客观,完全忽视了用户自身的权利诉求,是基于程序开发和运营方的单向的规范体例。程序开发和运营方完全只是站在收集用户资料信息的基础层面上,并不是朝着于服务本身的合规性为导向。这实际上反映出,新技术衍生出来的伦理问题,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问题。其一,新技术伦理规范体系还不成熟,无法对新产品、新应用实行有效的条例管控。其二,程序开发设计和运营方,反映出其技术责任感的规约意识不强,完全以功利主义为导向的服务性倾向。其三,单线型技术协议规则思维意识固化,没有实际考虑用户的权利意识诉求。技术规则的设定,需要从应用程序开发阶段就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