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周某食管、气管、颈部烧伤及腹部未烧伤组织毒物分析定量结果》
法医毒物分析结果常规毒物分析结果为阴性。周某食管、气管、颈部烧伤组织、腹部未被烧伤组织中均检出硝酸根(NO3-)和硫酸根(SO42-)成分,其含量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870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6.20 |
作者 | 刘尊忠、陈轶群、郭兵兵、阮宏斌、王荣帅 |
绘制单位 | 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