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f, Rˉ, P)》
注:与对照组比较,(1) P<0.05
试验组总有效率为93.33%,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0.00%;两组总有效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显著高于对照组。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643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7.01 |
作者 | 吴秀虹、李林文、方玮、刘桂华、唐传霞 |
绘制单位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华康骨伤医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华康骨伤医院、海南省东方市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