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数字金融发展与居民消费增长:城乡差异》
注:(1)括号内是城市层面的稳健聚类(Cluster)标准误,其中***p<0.01,**p<0.05,*p<0.1;(2)工具变量是距离变量与数字金融发展指数的全国均值(除本市)的交互项。
在表9中,我们考察了数字金融发展与居民消费增长的城乡差异。我们发现,数字金融发展并不如预期一样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反而是提升了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在农村居民的样本中,数字金融发展的系数并不显著。这再一次表明预防性储蓄动机无助于解释数字金融发展与居民消费增长的关系。作为辅助的证据,在表9第(4)列中,我们考察数字金融发展影响网购频繁程度的城乡异质性,发现支付便利性使得城镇居民的网购频繁程度受数字金融发展的影响提升更多。此外,数字金融发展本身变量不显著,意味着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并没有因为支付便利性的提升而增加。综合来看,数字金融发展主要通过提升支付便利性来增加居民消费,且主要增加了城镇居民的消费,农村居民的消费没有提升。
图表编号 | XD0018564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1.05 |
作者 | 张勋、杨桐、汪晨、万广华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