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
桥梁梁底高程不应低于防洪(潮)水位加安全超高。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3.2.1条,堤防安全加高值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532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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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范群杰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河道管理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桥梁梁底高程不应低于防洪(潮)水位加安全超高。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3.2.1条,堤防安全加高值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532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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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范群杰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河道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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