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指示污染来源的VOCs比值(V/V)》
注:PAMS监测站点C的VOCs监测仪夏季受水汽影响,乙炔无法正常检出。
VOCs-36中包含了苯、乙苯、反-2-丁烯、顺-2-丁烯、甲苯、乙炔等比值法常用的物质,因此工业区VOCs站点中的VOCs-36监测结果可用于比值法研究光化学污染,并且根据工业区污染特性,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污染来源评估结果。站点A、B和C在2019年7月和2020年1月指示污染来源的VOCs比值(V/V)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494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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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饶正勇、方方、杨勇、田新愿、高松、林长青 |
绘制单位 | 上海贝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贝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