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附属设施建设面积指标(m2)》
(1)污水厂在建设时应考虑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的生产设施,及辅助装备,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表7为不同等级、不同规模污水厂的附属设施建设面积指标。
图表编号 | XD0018362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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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8 |
作者 | 钟惠苗、许丹丹、李秋毅、李苏佳、谢易臻、周建童 |
绘制单位 |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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