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2018年金华市不同病种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
2016—2018年金华市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未发现甲类传染病漏报。乙类传染病漏报41例,漏报率为0.54%,漏报率前三位的病种分别是伤寒(14.29%)、细菌性痢疾(2.63%)和肝炎(0.68%)。丙类传染病漏报23例,漏报率为0.16%,漏报率前三位的病种分别是流行性感冒(0.64%)、流行性腮腺炎(0.24%)和其他感染性腹泻(0.23%)。乙类传染病漏报率高于丙类传染病(χ2=25.310,P<0.001)。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185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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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0 |
作者 | 陈梦安、张玲 |
绘制单位 |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