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2018年金华市不同病种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

《表2 2016—2018年金华市不同病种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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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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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年金华市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未发现甲类传染病漏报。乙类传染病漏报41例,漏报率为0.54%,漏报率前三位的病种分别是伤寒(14.29%)、细菌性痢疾(2.63%)和肝炎(0.68%)。丙类传染病漏报23例,漏报率为0.16%,漏报率前三位的病种分别是流行性感冒(0.64%)、流行性腮腺炎(0.24%)和其他感染性腹泻(0.23%)。乙类传染病漏报率高于丙类传染病(χ2=25.310,P<0.001)。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