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福建省各市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增长率均值及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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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约束下的福建省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动态变化与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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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3中各地区历年均值可知,全省除泉州市与莆田市外,其他城市在2009—2018年的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整体上均有提升,其中三明市的上升幅度最大,实现了年均6.29%的增长,而莆田市的下滑幅度最大,以年均0.16%的比例下降。对各项分解值作进一步分析,能够反映出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增长的区域差异:第一,产出规模效率(ΔOSE)值表明,大部分地区的规模经济效应尚不明显,非期望产出过多导致范围经济实现程度不足,因而使现实产出明显小于理想化最大产出,同时剩余规模效率(ΔROSE)的下降是抑制福建省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增长的关键,其中莆田市、泉州市和宁德市的均值相对较低,说明这些城市的剩余规模经济效应不明显。第二,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的技术进步(ΔTech)保持不变,未能体现出其在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技术创新优势,沿海经济发达区域的效率增长更多依靠剩余混合效率(ΔRME)的增长,即通过优化、改进城镇建设用地所承载的生产结构与产出组合来促进土地利用效率;而在经济总量相对较低的城市,城镇建设用地生产利用活动的技术进步明显,代表企业创新的技术进步是效率逐步改善的关键驱动力,但各市的纯技术效率(ΔOTE)保持不变甚至出现负增长,说明研究期内各地区并未展现出向生产前沿面靠近的趋势。第三,福建省整体城镇建设利用的产出混合效率增长(ΔOME)较为理想,小于1的值仅有莆田市,表明大部分城市通过对优势产业进行低成本扩张和资源优化配置,淘汰高能耗、高排放和低效益的产业,驱动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