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复垦土壤剖面与未损毁剖面容重和含水率的总体差异》
注:*表示指标达到F检验要求,P<0.05。a、b表示二者差异显著的状态,ab表示差异不显著的状态。下同。
以南、北排土场复垦地为重点研究对象,与未损毁地进行对比,并对土壤容重和含水率两项物理指标进行差异性检验。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来看(见表2),针对土壤容重,南排土场复垦地和未损毁地有显著性差异(P<0.05),而北排土场复垦地与未损毁地和南排土场均无显著性差异,但是南、北排复垦地土壤容重的均值略高于未损毁地,其高出比例分别是7.41%、4.44%。针对土壤含水率,3个类型区之间无显著性差异,但是南、北排复垦地的土壤含水率的均值高于未损毁地土壤含水率的均值,其高出比例分别是41.94%、52.23%。
图表编号 | XD0018087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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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王党朝、尚志、佘长超 |
绘制单位 |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