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疫情期间部分法院诉讼服务调整通知表》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部分法院开展在线调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定北京等六个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海事法院先行先试,明确提出线上调解与线下调解相结合,全方位满足当事人的多元司法需求。[9]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2个省市全面试点“移动微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进一步推进法院在线调解机制建设。疫情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人民法院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群众的解纷需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此期间,各法院纷纷发布调整诉讼服务的通知,部分法院依托现有在线调解平台开展司法工作,助力解纷。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8066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4.25 |
作者 | 史甜甜 |
绘制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