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能源中心供冷/供热范围》
能源中心的供冷/供热范围,应从服务半径、管理要求及建设同步这3个方面进行判断。从能源中心选址可以看到:能源中心距负荷中心(航站楼和交通中心)较近,供冷供热输送距离合理。西侧工作区已超出了合理的输送距离,故建议其不纳入本次建设的能源中心供冷供热范围。东侧工作区末端用户多且规模小,若采用集中供冷,则能源中心运行方的管理工作量较大;旅客过夜用房季节性供冷时间与航站楼存在不一致的可能(航站楼供冷期通常为每年的5月初至10月中旬,旅客过夜用房对于空调系统服务的要求较高,通常相对航站楼供冷期要长),且国际性酒店管理公司有设置独立冷源的要求,故建议东侧工作区和旅客过夜用房供冷不纳入本项目,但供热可考虑纳入。综上,最终确定的本项目供冷供热范围如表1所示,各建筑空调冷热负荷估算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8048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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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8 |
作者 | 沈列丞 |
绘制单位 |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