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视力不良程度比较[例(%)]》
干预前,两组患儿视力不良程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0.643,P=0.520);干预后,观察组视力不良程度改善情况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1.969,P=0.049)。
图表编号 | XD0017874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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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吴云开、张国英、官文清、李焕、赵玲 |
绘制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