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接受治疗前后各项指标比较(±s)》
注:与治疗前相比,*P<0.05;与对照组相比,#P<0.05
治疗前,两组LVEF、中医症候积分、NT-Pro BNP无统计学差异(P>0.05);治疗2周后,两组LVEF、中医症状积分、NT-Pro BNP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且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7811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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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刘琦亚、崔海兰 |
绘制单位 | 北京昌平区沙河医院心内科、北京昌平区中医医院肾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