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方差解释率:基于主成分分析的家具制造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研究》
如表1所示,选择特征根大于1的编号1、2为主成分[2]。而它们对应的加权后方差解释率即权重依次为:61.024/86.572=70.49%;25.548/86.572=29.51%。
图表编号 | XD0017710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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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马宇颖、聂静、丁胜、吕柳、曹福亮 |
绘制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