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医学影像科医务人员防护级别与用品配置》
发热门诊放射技术人员:执行二级防护;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技师:执行二级防护或三级防护;专用CT放射技师:执行二级防护;诊断医师:执行一级防护;登记室及前台人员:执行二级防护(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677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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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来守永、杨梓、梁克树、付海鸿、侯代伦 |
绘制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医学影像科、上海市肺科医院核医学科、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放射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院医学影像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医学影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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