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3-2018年崇州市学校聚集疫情规模影响因素分析》

《表3 2013-2018年崇州市学校聚集疫情规模影响因素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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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8年四川省崇州市中小学生及幼托儿童传染病流行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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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每起聚集性疫情发病数作为依据,发病数≥6为规模大,<6为规模小。以发病规模为结局变量,以疫情发生区域(农村、城市)、机构性质(公立、私立)、基础防控措施(根据晨检、因病缺课追踪、预防性消毒来综合判断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保健老师配置(有无专职及专兼职教师人数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托幼机构每150人、中小学校每600人应配置1个老师的规定)、是否及时停课(聚集性疫情发生48 h内停课视为及时)、疫情处置措施及时落实(首发病例发生后72 h内采取措施视为及时)为自变量,采用Logistics回归进行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处置措施是否及时落实是保护因素(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