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家庭药品可负担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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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都、兰州居民家庭药品可及性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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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户主自述,北京家庭月均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为18 716.7元和7 047.3元,家庭月均药品支出为334.5元,占家庭总支出4.75%;成都家庭月均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为15 443.2元和4 362.6元,家庭月均药品支出为364.6元,占家庭总支出8.36%;兰州家庭月均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为3 710.8元和2 138.2元,家庭月均药品支出为353.7元,占家庭总支出16.54%。急性病药品医保报销比例,北京28.4%,成都10.0%,兰州18.8%,三地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710,P<0.05);慢性病药品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8.2%,44.7%,34.6%,差异也具有统计学意义(χ2=76.103,P<0.05),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