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SLIT组和对照组不同治疗时间段TNSS评分的比较》
注:与治疗前比较,1)P<0.05;与对照组比较,2)P<0.05。
在治疗前,SLIT组和对照组的TNSS评分分别为8.90±3.35和8.46±3.67,2组无显著性差异。从第12个月起,SLIT组的TNSS评分(4.53±2.74)低于对照组(5.97±2.40)(P<0.05),表明SLIT组的治疗效果优于单纯药物对照组。经过24个月的治疗后,2组的TNSS评分均下降,分别下降为3.85±2.62和5.02±2.71(P<0.05),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493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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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8 |
作者 | 王日相、吴爱祥、沈毅 |
绘制单位 |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药剂科、鄞州人民医院药剂科、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耳鼻喉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