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林分面积蓄积对比:清原县森林资源变化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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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森林资源变化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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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原县天然林面积134 095.8 hm2,比2005年133 611.9 hm2增加了483.9 hm2,增长率0.36%,年增长率0.04%,天然林所占全林分面积比例为54.28%(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