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0~6岁儿童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阳性指标[室内本底噪声≤45 dB(A)]》
测试环境根据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范[1]的标准,噪声水平在45 dB(A)以下,一般选择幼儿园的阅读室或音乐教室。听力筛查项目在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开展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年度体检时进行。测试由各妇幼保健院2~3名经过培训的体检医护人员操作,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试,每次5~10名儿童进入测试室,依次完成后,再换下一批儿童。儿童在清醒、坐立姿态下进行测试。如果应用耳声发射法,婴儿班级和部分不合作的儿童则在午休、睡眠状态下进行测试。筛查分为初筛,复筛2个阶段。各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当年的听力筛查项目中,初筛和复筛均采用相同测试方法。便携式听觉评估仪法:指导受试儿童听到测试音后立即举手,在给予测试音后儿童有举手行为认定为听觉反应。根据0~6岁儿童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阳性指标(见表2),分别测试左右耳,并记录有无阳性结果。耳声发射法:采用耳声发射仪分别测试左、右耳,并记录通过/未通过的结果。采用上述两种方法若任一只耳筛查未通过,则进行复筛,复筛通过也视为通过,复筛未通过则转诊。对于复筛未通过的儿童发放转诊通知单,建议到上级听力检测中心进行听力学诊断性评估,包括电耳镜、耳内窥镜、声导抗、纯音测听、听性脑干反应、影像学等检查,最终作出诊断并采取干预措施。
图表编号 | XD0017303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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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邹凌、蔡娟、梁燕、杨馨婷 |
绘制单位 |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