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除草剂处理下杂草干物重防效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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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草干物重防效是衡量杂草死亡和受除草剂影响生长程度的重要指标。研究结果显示,不同除草剂处理下杂草干物重总防效在除草剂处理间(HT)、调查时间间(ST)和不同科杂草间DWT均存在极显著差异(表3)。说明本研究选取的除草剂组合科有效抑制高粱田杂草生长。杂草干物重防效对不同科杂草的防除效果与杂草株数防效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在施药后24 d的杂草的防除效果已趋于稳定,仍然是H1+H2+H3和H1+H2+H3+H4组合具有对3种科杂草的的综合除草效果最好,总防效可分别达到88.0%和88.7%,说明此2个除草剂组合既可以迅速杀死大部分杂草,同时又可以抑制那些除草剂反应迟钝型杂草的生长。
图表编号 | XD0017171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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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30 |
作者 | 张飞、王艳秋、朱凯、李德坤、卢峰、邹剑秋、张志鹏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高梁研究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高梁研究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高梁研究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头台镇人民政府、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高梁研究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高梁研究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高梁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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