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熟料重金属及浸出情况》
注: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30760—2014)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标准要求,钡和锶标准中未给出范围要求,两者均在痕量级范围。
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后的产品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分析,评价其对环境影响。表2为熟料重金属及浸出情况。
图表编号 | XD0017082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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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王东书 |
绘制单位 |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混凝土节能利废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