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调查对象霾风险与控制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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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民关于霾风险与控制的认知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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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Pearson趋势χ2检验比较调查对象霾风险与控制的态度差异,18~44岁组、女性、大学学历的调查对象,肯定态度比例均大于其他组别,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表4)。调查对象认为造成霾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的12 053人(78.6%)、是政府的9 001人(58.7%)、是个人的9 231人(60.2%)。治理霾应该加强的方面,调查对象认为应是汽车尾气4 401人(28.7%),认为工业排放5 336人(34.8%),认为冬季燃煤供暖2 147人(14.0%),认为建筑扬尘1 533人(10.0%),认为垃圾焚烧1 917人(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