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地质遗迹景观评价等级表》
根据国家级地质公园相关技术要求和评审细则,分别给出上述每个评价指标和因子的详细评价内容,并制定出地质遗迹的综合评价标准,地质遗迹评价指标中各因子按满分100分计,每15分为一个级差,依次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级次(表3)。
图表编号 | XD0016918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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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6 |
作者 | 阳畅、甘夏、赵幸、陈思、杨瀚 |
绘制单位 | 外生成矿与矿山环境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研究中心、外生成矿与矿山环境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研究中心、外生成矿与矿山环境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研究中心、外生成矿与矿山环境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研究中心、外生成矿与矿山环境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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