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及浸出物结果》
根据10批醋两头尖饮片实验测定结果,如表4所示。按平均值的±20%作为限度制定幅度。规定醋两头尖饮片水分不得过10.2%,总灰分不得过4.0%,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0.7%,浸出物不得低于11.8%。
图表编号 | XD0016902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4.24 |
作者 | 赵凌、付要、蔡广知 |
绘制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根据10批醋两头尖饮片实验测定结果,如表4所示。按平均值的±20%作为限度制定幅度。规定醋两头尖饮片水分不得过10.2%,总灰分不得过4.0%,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0.7%,浸出物不得低于11.8%。
图表编号 | XD0016902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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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4 |
作者 | 赵凌、付要、蔡广知 |
绘制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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